1.啟動前
(1) 檢查並排除機體與溜槽、彈簧及支架之間有無物料等影響機體運動的雜物;
(2) 檢查所有緊固件是否完全緊固;
(3) 檢查激振器內的潤滑油是否高於油標高度;
(4) 檢查傳動皮帶是否良好,如有破損應及時更換,如有油汙應清潔幹淨;
(5) 檢查防護裝置是否良好,發現有不安全現象時應及時排除。

2.使用時
(1)檢查機器與傳動部分情況是否正常方可啟動;
(2)必須在無載荷情況下啟動;
(3)啟動後,如發現異常情況,應立即停機,待查明和排除異常後,方可再啟動。
(4)機器穩定振動後,方可帶料運行;
(5)加料應符合負載試車要求;
(6)停機應按工藝順序進行,禁止帶料停機或者在停機時、停機後繼續給料。
